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39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5-11点击:83

  胡志明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新华下路下牯牛村新华西·美林公馆4栋1单元10层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国用(商2009)第15948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江200900146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志明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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