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730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5-11点击:75

编号:2024第1730号

  根据(2024)鄂0106执3683号,余文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3613号 戴俊勇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86008GB00046F00020004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60号居住项目(云境)2栋1单元1层05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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