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国际三期开发商不给业主权属证明

武汉通2024-05-09  7

武汉留言板:海伦国际三期让业主交维修基金 和一年物业费为条件,才给业主权属证明。请问这是否合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根据《物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时间和方式由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五条中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针对您反映的的相关问题,区房管局已督促开发企业积极配合业主提供办证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5月6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