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公积金怎么不能线上提现

武汉通2024-05-05  7

留言板:我公积金现在已经停缴了,里面的公积金余额怎么不能手机上面提现.首套房提现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目前为单身,非武汉户籍,您已从武汉的单位离职,但公积金账户停缴封存未满6个月,您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您在武汉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正在还款中,商业贷款还款未满6个月,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办证时间未满6个月,咨询如何提取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您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提取方式可供参考: 1、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 本项提取所需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②借款抵押合同;③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查证明。 2、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注:购买自住房为存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项提取所需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②《不动产权证书》;③房查证明(含房查单、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现场查询);④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系统可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查询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承受方)》复印件(无需盖章)。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半年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为由办理了提取的,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种方式办理提取。 本项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也可注册登录公积金个人网厅业务系统,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销户类提取-终止劳动关系“,自助申请办理提取。 同一套房职工符合多种提取方式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 因您的商业贷款还款未满6个月,房屋不动产权证办证时间也未满6个月,故暂无法使用该套房屋办理提取。同时,您的公积金账户停缴封存时间也未满6个月,也暂不符合公积金离职销户提取条件。您可待符合上述公积金提取条件后,携带相关提取资料至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审核办理提取业务。 4月2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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