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工商局不合理发放营业执照

武汉通2024-04-30  5

武汉留言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金地格林东郡小区西门16栋底商是与居民楼一体设计的, 无相关烟道, 现底商违规开了江大发烧烤、庙街老太太烧烤, 规模不断扩大,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请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停餐饮!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江大发烧烤店和庙街老太太的油烟扰民的问题。我区关东街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该商家已进行油烟检测,油烟检测报告结果合格,我街工作人员已要求商家营业时开启油烟净化器,避免油烟扰民,现场已无油烟扰民现象,今后也将加强该区域巡查控管力度。2024年4月24日,关东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399553860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2.经查,该经营场所在房屋用途为商业性质,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办理营业执照采取承诺制。该经营场所办理证照时,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店为面馆,符合经营条件,商家已在城管部门通过油烟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经现场核实,该面馆满足《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申请条件,我局第一市场监管所依法准予行政许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4月15日11时6分,我局第一市场监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号码:027-8740835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关东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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