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央企损害老业主合法权益,之前承诺的商业都没着落

武汉通2024-04-26  7

武汉留言板:中粮祥云地铁小镇作为一个央企和国企联合开发的项目,老业主当时买的承诺有商业价格,现在商业没有,价格最高,现在为了卖房子不顾及老业主的合法权益,送10年物业费以及赠送车位,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费用也没有公示出来,小区内部公共区域被现在素质差不用交物业费用的业主践踏,物业也不管,收物业费时好不留情,价格也是好无底线的乱降,前期一万一平,现在6100一平,降幅远超40%,还不算送车位,物业,家电大礼包,我们都是冲着祥云系的中高端品质买的中粮,现在中粮主动选择低端群体配套,不仅仅是对老业主的一个伤害,更是一种打脸,希望政府能按市场经济以及国家房地产相关规定来约束开发商的做法,给老业主一个合法权益,这是很多老业主的心声,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主要反映中粮祥云地铁小镇项目房价下跌的情况。关于项目降价销售的情况,《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 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武房规〔2021〕5号 】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一房一价”销售规定,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不得超过房管部门备案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房价款,买受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一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因此,开发企业在不超过房屋备案价的前提下与购房者协商确定具体房屋销售价格,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月25日,我区住建局通过电话8494307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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