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积金不能装修使用

武汉通2024-04-24  14

留言板:我自己缴纳的公积金,为什么要受限使用?据了解北京的公积金都是在储蓄卡上,缴存者可以作为日常消费使用,为什么武汉就要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而且设置的提取条件苛刻,装修为什么不列入使用范围?请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用上面这样规定,我们也没办法来回应,我不接受,会一直投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诉求后,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并核实了您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您于2009年申请了一笔公积金贷款并于2021年3月将这笔贷款结清,后于2021年5月办理了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武公中规{2023}2号】第二条规定:“坚持互助共济、租购并举、公平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有条件地支持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以下简称第二套自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第三条规定:“自住房套数按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第二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已经支持您购买了两套住房,因此您目前不符合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互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保障制度,您在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时享受了公积金的支持政策,现在您也有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制度规定。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电话85388091向您致电解释了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希望得到您的理解!【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临空港管理部】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