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建议

武汉通2024-04-24  11

留言板:政府能不能出台合理的公积金管理政策,像我这样不可能再像我这样基本不需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基本不需要公积金了,再加上家里需要用钱,公积金却取不出来,愁死个人,经济又不景气,还让人活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的;(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5)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退休的;(7)出境定居的;(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10)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不同的公积金提取方式需满足的条件和提取流程均不同。职工及配偶同一个自然年度内,租房提取和购房类提取,只能选择一种。 4月19日14:57、15:48及16:27,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因未联系上您,无法核实您的家庭房屋情况和公积金使用情况,故无法判断您符合哪种公积金提取方式,建议您拨打027-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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