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以不遵守法律法规吗?

武汉通2024-04-20  4

武汉留言板:第一,中民幸福里小区物业在群里随意发了一个图片,就是公告业主在小区单元旁边建电瓶车棚,是否有管理部门过来考察过,是否适合安装电瓶车棚,国家对安装电瓶车棚是否有安装要求,楼栋旁边不到 5 米的距离,已经有一个,在侧方又建一个,失火了就照到我们 2 栋 2 单位烧,怎么心这么坏?第二,民法典规定,对小区的建设或者修建设施,没有业主委员会就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小区已经安装 2 个车棚都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因为有需求,但是现在又要建设第 3 个,就一纸一图一公告,糊弄过去 1002 户不是所有业主都在这个群里。第三,我们业主几年都在要求安装高空抛物的摄像头,物业说是我们业主不同意安装,可能吗?我们一直都在要求安装高空抛物监控,没人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你物业怎么不积极的安装啊,该搞的不搞,不急的东西装几个,也就只有 4 栋房子,安装几个摄像头有几难?请硚口区政府有关部门来回复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公安、消防、房地局、街道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物业详尽统计了小区电动车目前保有量378台,停车棚2处,仍有大量电动车违法违规随意停放在楼栋门厅、楼道、楼梯间的情况,对小区业主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从近期南京某小区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14人遇难、55人受伤)中吸取教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居才能乐业。为满足本小区业主电动车停放需求,有效解决乱停乱放现象,鉴于部分业主对2024年3月25日张贴的《中民幸福里加装电动车停车棚点位意见征询》存在较多意见,现就此事进行补充说明。现增设停车棚拟定1处,在小区的东门。本次电动车棚费用将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各大充电桩安装单位,希望寻求免费资源,不会使用公共收益,如有进展也将及时反馈。消防安全无小事,生命安全大于天。对于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表示正在商谈中,后期加强高空抛物的宣传,在物业群和社区网格群发放高空抛物的相关知识。经办单位:硚口区韩家墩街长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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