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武汉上汽通用公司,在此,我要对公司的不合理加班制度提出强烈的控诉。 上个月,员工们的加班现象极为严重,平均加班时长高达 20 甚至 40 小时。可令人愤慨的是,公司竟然将加班工时减半上报,这种克扣员工劳动成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经常下班时间已到,我们却仍要义务加班,短则 10 分钟,长则 15 分钟。早晨 5 点便要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 6 点,每天长达 11 个小时的工作时长,让我们身心俱疲。 这种不人道的工作制度,不仅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们是在为公司创造价值,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在此,我强烈要求武汉上汽通用公司: 1. 立即停止克扣加班工时的行为,如实上报员工的所有加班工时。 2. 取消不合理的义务加班制度,尊重员工的休息时间。 3. 重新评估工作安排,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合理,避免过度劳累。 我们希望公司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尽快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还我们一个公平、合理、健康的工作环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经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您反映2021年至今在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工作,单位少算了您2024年3月份的加班工时导致您的加班费少发且公司上班时间过长,上班及休假时间不合理导致您身体不适。2024年4月10日,工作人员联系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经理,核实了解近期公司加班、轮班及考勤相关情况,其表示因市场波动导致生产作息变化的经营特点,公司申请了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工时制度,工作期间执行了单班级轮班工作制,单班上班时间为白班,轮班为白班及夜班。在实行轮班工作制时,为了确保平稳过渡及员工的充足休息,一般会两周轮换一次,如员工因生产导致身体不适,可向公司人力或相关管理层反映相关问题,公司会酌情进行调整。对于加班及考勤,员工考勤会每月由员工签字上报后再行下发工资,对于生产作业,员工连续生产作业时间不会超出11小时,同时,生产现场设置了休息区域,结合现场工作安排每工作约两小时可间歇性休息,且用餐会轮流安排员工前往食堂就餐。关于于您反映的加班工时少算一事,可以与班组长、工段长、值班经理或部门高级经理面对面或电话、邮件沟通,或通过公司其他内部投诉渠道进行反映(部门工会、HR、公司投诉邮箱),公司会认真核实员工反馈的问题,并解决和落实。同时,工作人员向您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您,如您反映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本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本人签字”《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您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相关证据材料到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7947007;地址:江夏区新华街8附26号)办理投诉登记手续,待您办理相关手续后,工作人员将依法为您维权。2024年4月15日16点58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7947007将此情况反馈至您,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人社相关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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