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车辆鄂A127MF在4月6日路过神龙大道联城路路口时,本人车辆车头刚过实线时,红路灯上没有红灯(三个灯全是黑的。我以为坏了),辅路上的是直行绿灯,我就过去了,等我车开到五米之外,上面显示红灯,警察截屏的时间刚好就在我走过实线5米时截屏,具体情况,我有行车记录仪可以查看。希望能够解除我的违纪记录
官方回复:尊敬的雷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区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车辆于2024年4月6日17时54分许您驾驶车辆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联城路路口,被电子眼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当您行驶方向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或黄灯时,您的车未过停车线,则不能继续通行。4月11日19时1分,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区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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