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转公

武汉通2024-04-17  3

留言板:男方婚前购买一套房,婚后商转公,没有用女方的公积金,房子归属男方;双方离异,女方购买一套房子,为什么不能商转公,又没有使用过女方的账户信息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目前为离异单身,您前夫在婚内使用其婚前购买的商贷房屋在武汉办理了一笔商转公贷款,该笔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中。离异后您在武汉购买了一套商贷住房,咨询您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以及撤销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的贷款信息。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离异后其中一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因您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笔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故当前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 另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尚未结清时,借款人家庭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 ,要求撤销配偶方公积金贷款信息的,可双方一起携带以下资料至各分中心柜面或公积金旗舰店申请办理:(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2)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原件。注:离婚协议需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及债权均归属于主借款人所有且需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 4月11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