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

武汉通2024-04-10  7

留言板:因配偶单位的公积金缴存,需要等到2025年3月才开始缴费,现在一起买的商品房为公积金和商贷混合贷款,为共同付费,现在余额还剩下3300,每月扣除我本人的公积金缴存费用后,自己需要支付805的公积金贷款费用抵扣房贷支出,请问,此费用如我配偶的公积金余额不足,用什么方式预存,如何预存,是否需要开户一个账号,本人为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外包公司缴费,公积金的办理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硚口支行,望答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还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1〕4号)规定,公积金按月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日当天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金额为100元。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中超出规定保留金额的部分可用于委托扣划还贷,账户资金少于或等于100元时,委托扣划还贷暂停执行。若武汉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您需保证银行储蓄还款账户资金充足,按时还款即可,无需另开账户。 4月3日14:49、15:40及16:11,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均未接通。若您还有其它公积金问题,建议您拨打027-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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