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东凌阳光公司欺骗劳动者,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

武汉通2024-04-10  7

留言板:我们是东凌阳光公司新入职员工,公司借各种理由克扣新员工工资,同时在离职当天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告知我们自离没有工资,如此无良公司已经欺诈了多名入职新员工,我们强烈要求政府严处该公司,归还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
官方回复:尊敬的程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于2023年3月5日至3月8日就职于武汉东凌阳光冷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您于3月8日提出离职便没有继续去公司工作,11日返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方则表示您3月9日和10日为旷工不予支付劳动报酬,您对此不认可。工作人员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炜,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吴炜表示:“其一,3月份您的出勤人事会上报给财务核算您3月份劳动报酬,正常会于4月份支付;其二,关于试用期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但您于8日告知离职后便未到岗上班正常上班,因此该旷工行为公司需要按照规章制度扣款,扣款金额将不超过您当月劳动报酬的20%。”吴炜表示会积极配合我局处理此事。2023年3月18日9时42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和知晓。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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