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79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4-10点击:26
夏雯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23号(万锦江城)11栋2单元8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777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雯
2024年4月7日
夏雯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23号(万锦江城)11栋2单元8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777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雯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