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79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4-10点击:33

聂锻炼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前进一路东侧万科金色家园二期2栋1单元22层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439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聂锻炼
2024年4月7日
聂锻炼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前进一路东侧万科金色家园二期2栋1单元22层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439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聂锻炼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