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78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4-10点击:33
覃蓉,陈武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B区2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蓉,陈武
2024年4月6日
覃蓉,陈武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B区2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蓉,陈武
202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