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使用电子捕鱼器电鱼事宜

武汉通2024-03-29  81

武汉留言板:时值春节,万物复苏。水里鱼类、蛙类等正值繁殖产卵季节,在农村电鱼现象层出不穷,电鱼不分种类大小,对水生生物的破坏。直接导致鱼类、蛙类等丧失繁殖能力,小鱼一般当场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虽然可能侥幸存活,但其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电鱼还会对生长在水中的螺蛳、贝类等造成毁灭性破坏,导致水生生物大量死亡。实验表明,220伏的电压足以在半径20米内的水体内造成真空状态,导致水生生物因电击或窒息而死亡,并可能沉积水底腐烂变质,从而严重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对人类安全的威胁。电鱼作业不仅破坏自然环境,还对从事电鱼行为的人员及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尤其是当电鱼工具经过改造,输出电压极高时,甚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因此,电鱼是一种对生态环境极其有害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和打击。希望农业农村部联合其它有关部门加强宣传,严厉打击电鱼行为。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近期与公安部门联合前往新洲区举水河段进行了执法巡查。对您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巡查,近期查获两起涉及电捕的案件,已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办理,后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与公安部门继续加强巡查。3月20日下午16时35分许,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通过保密外呼平台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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