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噪音扰民

武汉通2024-03-27  6

武汉留言板:武昌洪山路洪山礼堂广场每天晚上7点多到9点多广场舞噪音扰民,噪音远远超过国家噪音防治法所规音的分贝,居民无法开窗,生活深受影响,望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加强管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水果湖街工作人员于3月19日10时26分、16时52分、3月21日9时16分电话与您联系核实情况均未接听。现根据您来电反映的诉求,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周边小区居民在该处进行休闲娱乐活动过程中产生音量,水果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已劝导周边居民活动时尽量减小音量,避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息。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长期对您生活造成影响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警处理。非常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经办单位:武昌区水果湖街公共管理办公室(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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