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礼让行人判定不合理,处罚过重

武汉通2024-03-27  8

留言板:车辆在第二车道已过人行横道,行人才进入第一车道,判罚不合理、判罚过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区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2024年3月7日16时50分许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创业路路口路段,被电子眼抓拍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您的违法行为,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遇行人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应当立即停车礼让行人。3月25日16时0分,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区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开发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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