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我咨询公司却说没有这个育儿假,怎么办?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3月19日9时47分、20日10时23分、21日10时27分,我局工作人员电话(027-63083622)联系您三次,电话均提示无法接通,工作人员联系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同时依法对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做出了关于育儿假的法律法规宣传,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承诺近期会做出相应整改。2024年3月21日10时35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630836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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