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报销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7点击:30
留言板:新生儿未办社保之前的看病费用办社保后怎么报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武政规[2017]24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第二十二条规定: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在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费用200元以上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甲类50%,乙类先付10%余下部分按甲类比例支付,年度支付限额400元。您可持相关单据到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本次医疗费用报销。2024年3月20日14:57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4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