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是云尚博悦(武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自2019年4月23日在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项目工作已47个月了一直以来都好好的(前劳动合同公司为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去年年底公司让所有非营销岗员工挂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写字楼带看及营销指标,本人不认可公司该行为故未签任何字。但今日3月15日发2月份工资的时候本人基本工资被扣除一部分,人事的回复如下。员工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扣除员工基本工资吗???真是离了个大谱!!自己体会吧!!!!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自诉已协商解决该反映事项,表示撤销投诉。2024年3月20日10:5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63191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建议您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到硚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2783631970,地址:建设大道142号湘商大厦)办理投诉手续,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您的诉求。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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