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104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0107执2417号之十、(2023)鄂0107执2417号之九,桂祥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306号 |
武汉天舜天港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6001020GB00001F00010032 |
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以南、岱黄高速辅路以东天舜天港·板桥逸景1栋/单元1层9号 |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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