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1083号

武汉通2024-03-24  10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5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邹方舜(已故) 邹燕琴 33.4% 邹萍 33.3% 邹红 33.3%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27894号,岸国用(交2015)第7418号  江岸区花桥街蔡家田B区67栋5单元2层1-1室  67.90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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