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110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2669号,陈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9836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4GB00003F00080016 |
武昌区尚隆苑(地球村)27栋6层2号 |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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