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38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107

  秦锋,魏高燕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姑嫂树村K3地块福星华府(姑嫂树村)K3地块4栋1单元2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76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锋,魏高燕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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