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37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124

  胡义芬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唐河村侨亚颐乐园13栋5层518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288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义芬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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