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04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37
编号:2024第1047号
根据(2023)鄂0116执恢1477号之一,涂春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2674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6005020GB00065F00040074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村名流·人和天地风和园(2013-057)602栋1单元10层2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注销抵押登记。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