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简易棚下过道停满电动车,行人必经之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34
留言板:居民楼简易棚下过道停满电动车,行人必经之路,特别是雨雪天气,更是集中占据面积大,一旦火灾,不但居民楼会着火,还会对过往居民造成危险。希望市政府统一要求去除居民楼下搭盖简易棚,将社区电动车固定地点,集中存放充电,保证社区消防安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依据上述规定,市、区房管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畅通等安全管理措施,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五个严禁”》要求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配合公安、消防、交管、城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整治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堵塞消防车道、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依据上述规定,市、区房管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畅通等安全管理措施,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五个严禁”》要求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配合公安、消防、交管、城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整治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堵塞消防车道、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