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054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44

编号:2024第1054号

  根据(2023)鄂0105执恢1199号之一,唐甜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6625号 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2200014GB00011F00030010  江岸区怡和路76号汉口时代中心(二七星城)5号楼1单元7层4号  代理人前来办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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