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部门

武汉通 2024-03-13   94

留言板:三八国际妇女节法定休假半天,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休假半天,依法还有其他的补充规定吗?请书面详细解答,各种情况都请考虑到后分别一一做答,谢谢,不用回复电话,书面回复即可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3月11日11:06,我局劳动保障监察与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答相关问题。您咨询: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三八妇女节休假半天,还有其他补充规定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根据《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放》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监察农工处(劳动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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