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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失业保险申领。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6点击:117
留言板:本人二月份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想了解一下失业保险金该如何申领,需要哪些资料,相关部门希望能回复一下我。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谢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江夏区人社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您咨询失业金申领的问题。经查,您于2023年9月至至今在江夏区缴纳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武汉锦凡经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您,您称与原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您可待原单位办理停保后,携带社保卡至江夏区市民之家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或通过支付宝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如有疑问可拨打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2787950057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2024年2月26日上午9点20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795005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 江夏区人社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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