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在职期间不缴纳公积金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6点击:142

留言板:武汉新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年前我打12333投诉了,至今未解决。在职期间不缴纳公积金恳请相关部门督促办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处工作人员2月27日9:39通过电话83883527与您沟通了解情况。您反映武汉新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试用期未给您缴纳社保的问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同一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累计时长不超过3年的(计算累计时长截止日为申请补缴之日,下同),社保经办机构依据书面劳动合同原件或其他原始凭证,确定允许补缴时段。多次补缴的,累计时长不得超过3年。”我处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办理政策以及办理流程,并联系用人单位尽快核实处理。建议您提供劳动合同原件、银行工资流水到我处提交补缴申请。我处将依据相关政策办理。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处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社保经办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硚口社保处稽核内控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处工作人员2月27日9:39通过电话83883527与您沟通了解情况。您反映武汉新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试用期未给您缴纳社保的问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同一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累计时长不超过3年的(计算累计时长截止日为申请补缴之日,下同),社保经办机构依据书面劳动合同原件或其他原始凭证,确定允许补缴时段。多次补缴的,累计时长不得超过3年。”我处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办理政策以及办理流程,并联系用人单位尽快核实处理。建议您提供劳动合同原件、银行工资流水到我处提交补缴申请。我处将依据相关政策办理。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处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社保经办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硚口社保处稽核内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