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茂日用品商行销售过期食品
东湖风景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1点击:159

留言板:2023.4.17日该店销售过期食品,后本人曾向东湖风景区市场局举报未果,后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92民初1210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该店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请予以查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2023.4.17日该店销售过期食品,后本人曾向东湖风景区市场局举报未果,后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92民初1210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该店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的问题。您的举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但这个判决书不是法院终审判决,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风景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26日9:42致电您,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继续履行职责,祝您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2023.4.17日该店销售过期食品,后本人曾向东湖风景区市场局举报未果,后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92民初1210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该店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的问题。您的举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但这个判决书不是法院终审判决,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风景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26日9:42致电您,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继续履行职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