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75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2-24点击:83

  徐威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城路9号宝业·光谷丽都一期14栋16层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3647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威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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