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江汉区 > 门面租来做轻餐饮被拒

门面租来做轻餐饮被拒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26点击:51
武汉留言板:这是黄先生2006年购买的,位于江汉区红旗渠路新华家园悦景居的转角门面,据黄先生介绍,此门面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不能做餐饮,如今,由于市场不景气,面门空置,有很多餐饮老板看中了这间门面,欲做餐饮都被黄先生拒绝了,但令黃先生不解的是,很多老板想租来做轻餐饮,如:早餐店,糕点店等(无油烟的,保证环保达标),也被物业、城管等相关部门拒绝了。 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新华家园悦景居门面不可以做餐饮的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公司反馈门面不可以做餐饮是开发商交房时的规定。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要求物业公司做好解释工作。1月22日10:39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