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职称和专技岗位认定的政策咨询

教育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26点击:112
留言板:武汉市教育系统工作,因个人原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在上一单位有4年办主任工作经历,请问再现单位申报专技岗位时,之前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作为申报的材料?有没有相关文件或材料佐证?
官方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您可以拨打我局教师工作处6560849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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