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城71栋1104无视法规三次复建胶囊房,望尽快执法拆除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7点击:66

武汉留言板:今年4月初开始投诉关山大道坐标城71栋1104胶囊房,房管局物业科认定其违规分割出租、通知其自行整改无果后7月20日拆除。8月2日发现胶囊房复建,房管局物业科二次认定其违规分割出租、通知自行整改无果后10月13日执法专班二次拆除。11月13日又发现,71栋1104再次复建胶囊房。请相关部门尽快拆除,恢复房屋原有结构,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另外,违规违法复建胶囊房,快的话3-5个小时就完成了,最长也就3-5天,执法专班三五个月才能执法一次,这种效率怎么震慑不法分子,怎么打击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1104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三番数次的强拆后再三复建,希望有关部门严惩严办。
官方回复:尊敬的潘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租住房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4]42号)和《关于开展全市违规出租住房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武综办文[2015]1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物业科联合物业企业上门核实,因该户敲门无人开门,暂时无法核实到具体情况。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持续跟进,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上报。1月2日,我局物业科通过电话027-634969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科]
官方回复:尊敬的潘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租住房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4]42号)和《关于开展全市违规出租住房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武综办文[2015]1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物业科联合物业企业上门核实,因该户敲门无人开门,暂时无法核实到具体情况。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持续跟进,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上报。1月2日,我局物业科通过电话027-634969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