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武汉万科城物业竟亲自影响业主紧急逃生!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7点击:40

武汉留言板:1、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67号万科城e栋门口公共区域本应禁止停放电动车,已贴告示,但物业允许摆放多年,业主多次询问物业每次推脱至今未解决,一楼楼道大面积遮挡严重影晌业主生活出行不便,如果发生紧急情况严重影响撤离逃生!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故上报问题。2、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67号万科城H栋等多楼栋,因门口架空层装置收费商业性充电桩 属于违法行为!物业依然沟通无果,现上报,望能引起各领导相关部门重视,进行排查落实,给万科城业主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TEknr51v0E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万科城e栋门口停放电动车,在架空层装置收费商业性充电桩的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反馈现小区停放电动车车棚无法满足业主需求,为缓解停车问题,栋门口现停放电动车。物业已向社区报告新建电动车车棚。通过业主的反映与诉求: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在小区内装置收费商业性充电桩。收费纳入公共收益。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对停车乱停乱放业主做好沟通工作、劝导其规范停车,维护小区道路畅通。1月2日15:40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万科城e栋门口停放电动车,在架空层装置收费商业性充电桩的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反馈现小区停放电动车车棚无法满足业主需求,为缓解停车问题,栋门口现停放电动车。物业已向社区报告新建电动车车棚。通过业主的反映与诉求: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在小区内装置收费商业性充电桩。收费纳入公共收益。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对停车乱停乱放业主做好沟通工作、劝导其规范停车,维护小区道路畅通。1月2日15:40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