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在小区违规处理,青山房管局不给小区做双评议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2点击:50
武汉留言板:青山区房管局不给小区做双评议投诉无门,小区物业违规使用公共区域,街道社区未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启动成立业委会程序,红卫路街道社区出现电梯问题不出面解决投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平台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红卫路街康苑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核查,关于物业违规使用公共区域的问题,江南春城御境小区物业没有出现占用公共区域和在公共区域搭建的行为。 关于街道社区未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启动成立业委会程序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业业主大会:(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江南春城御境小区没有竣工验收,暂时没有达到成立业委会的客观必要条件。 关于红卫路街道社区出现电梯问题,红卫路街道和康苑社区多次与江南春城御境齐家物业沟通,如安装电梯楼层,空置系统需要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物业不能私自安装电梯楼层空置系统,影响业主正常出行,同时通过红卫路街道和康苑社区协调,已经取消电梯楼层控制系统,电梯可以正常使用。区房管局了解,该小区目前还未纳入评议系统,同时,您反映的电梯问题已在2月16日得到解决。针对您电话中反馈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尽快落实。12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06)向您反馈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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