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泽湖西路环境卫生何时才能解决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1点击:50

武汉留言板:崇仁路兴华小学门口的梦泽湖西路环境卫生一直是由硚环二所进行打扫的,但一直只保持打扫梦泽湖西路的前面一段,后面一段在已经开通道路后也不进行清扫,造成梦泽湖西路前面一段和后面一段的环境卫生天壤之别,请硚环二所的领导们下来看看,是否还学生们和居民们一个干净的环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硚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点位进行了清理。经核实,梦泽湖西路建成后并未完工移交,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有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下列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一)道路及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责任人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其中,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责任人为建设单位。”该路段建设单位为武汉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但为了保障该路段小区学校范围居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我单位主动作为,组织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了保洁,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加强该路段维管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12月29日17:03:00,硚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硚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点位进行了清理。经核实,梦泽湖西路建成后并未完工移交,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有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下列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一)道路及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责任人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其中,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责任人为建设单位。”该路段建设单位为武汉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但为了保障该路段小区学校范围居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我单位主动作为,组织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了保洁,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加强该路段维管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12月29日17:03:00,硚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