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的情况下在江岸区堤角佰昌公馆A区大门设置回收点,非常脏乱差,影响环境卫生,明明已经有专门的垃圾回收点在路口,为什么又在主要通道大门旁边随意设置。该大门是小区居民主要出入通道,几乎人人每天都要路过,垃圾点非常不合适设在这里,并且物业还让另一个小区的垃圾也在这回收,置小区环境及居民健康于不顾,置居民意愿于不顾,强行设置垃圾点在主要通道,收取三元每平高额物业费,却连小区卫生都不能保证。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电话向您核实情况,您已接听电话。您反映的是关于物业公司在门口设置垃圾便民回收点的相关问题,经核实,该处垃圾回收点已取缔,您的诉求现已得到处理。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做好对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2023年12月28日9时49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长江新区的关注和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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