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仁爱口腔医院欺诈消费者,医德医风有待提高。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9点击:35
武汉留言板:您好,我要投诉举报武汉仁爱口腔医院欺诈消费(硚口区解放大道348号),在就医过程中误导消费者,本人于12月17日下午带小孩到该院看牙齿,在该院挂完号后到7号诊室刘医生看病,因该院治疗项目在美团上有团购优惠活动,来该院看牙前了解到可以购买美团上的优惠活动,在询问七号诊室刘医生是否能够购买其优惠活动团购时被否决,只能按照正常的价格交费,但其实是可以正常购买,后来也打电话到该医院得到证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若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我区卫健局医政科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督办单后,了解您的诉求,当日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院方,请院方核实处理。仁爱医院回复表示:经了解,患者于12月17日来医院就诊,美团上团购优惠活动已结束。为协商此事,可以按优惠活动团购同等价格给患者进行治疗。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硚口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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