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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处申请退休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9点击:234
留言板:本人于1994年参加工作,当时入职的单位的蔡甸区铸钢厂,从事电焊工,因为企业改制等原因2005年下岗算了,当时算断时铸钢厂给我交了9年社保,我自己也交了三年,2007年下半年在蔡甸区博奇工业园工作,工作时间近7年,企业也给我交了社保,后来因为个人原因离开博奇工业园,于2018年和2019年在武铁安通公司从事文员工作,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在江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该企业也是在给我交社保,但社保从属于汉阳区,后来因为疫情等原因我换了单位就是现在的单位,在该单位工作近3年,社保属于武汉经济开发区的,本人想问一下我如果办理退休应当在蔡甸区办还是在武汉经济开发区办。
官方回复:尊敬的王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12月15日上午11点30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485777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电话联系得知,您反映您分别在武汉市不同区有参保记录,目前在经开区单位参保,您咨询退休相关问题。经查询社保系统,您目前已随单位累计缴费满10年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15年,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生产、操作岗位的,随单位累计缴费满10年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15年,到达50周岁时可由单位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退休手续应该在到龄时的参保所属地办理,因此,您年满50周岁时,若在武汉市最后参保的单位在经开区,可由单位到我处为您申请办理养老退休手续;若为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无误可自愿选择50或者55周岁退休。若您后续需要进一步咨询其它社保问题,可拨打电话027-84891235。(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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