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物业要黑心到何时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42

武汉留言板:投诉硚口区中民仁寿里收取高额物业费,而服务标准根本不能达标,软硬件严重和收费标准不符合!7年以来物业公司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公司也未每半年公示一次物业费收入与使用支出情况,也未审计。也未见主管部门每三年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调整和公示。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物价局来调查取证,要求对中民仁寿里物业进行审计,向业主公示!还中民仁寿里业主明明白白地消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您反映中民仁寿里小区物业费收费过高,且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问题。关于物业费收费过高的问题,经调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住宅3.6元/月.平方米,超高层住宅3.8元/月.平方米,目前物业公司按照3.2元/月.平方米收取;关于物业服务、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未公示等问题,经核实,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栏公示了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关于房屋主管部门未公示收费标准的问题,经调查,中民仁寿里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于2015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于2015年4月2日。武汉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201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每三年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收费标准。”,因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在《细则》出台之前,故物业费不适用于本《细则》。若您对此存疑,建议您向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关于中民仁寿里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价格有很大差距的问题,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对服务不到位之处进行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下一步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将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职尽责,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您反映中民仁寿里小区物业费收费过高,且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问题。关于物业费收费过高的问题,经调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住宅3.6元/月.平方米,超高层住宅3.8元/月.平方米,目前物业公司按照3.2元/月.平方米收取;关于物业服务、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未公示等问题,经核实,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栏公示了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关于房屋主管部门未公示收费标准的问题,经调查,中民仁寿里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于2015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于2015年4月2日。武汉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201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每三年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收费标准。”,因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在《细则》出台之前,故物业费不适用于本《细则》。若您对此存疑,建议您向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关于中民仁寿里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价格有很大差距的问题,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对服务不到位之处进行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下一步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将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职尽责,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