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湾梅苑蓝康物业不作为,住户无证经营破坏绿化无人管理

黄陂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34
武汉留言板:盘龙湾梅苑11栋二单元1楼住户无证经营理发店,破坏绿化带,物业不作为不管理请管理单位协助解决,停止无证经营和对小区绿化的破坏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主要反映解盘龙湾梅苑小区11栋2单元1楼住户无证经营理发店问题.经调查了解,该业主称给朋友理发,已告知该业主进行整改,办理营业执照或停业经营.2023年12月22日15:25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并告知您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61813315\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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