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大华地产,物业,馨园社区,新沟桥街道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52
武汉留言板:我是大华锦绣前城的业主,我投诉开发商及物业违反购房合同,随意更改小区规划;我投诉馨园社区、新沟桥街道、青山区房管局、卫健局等主管部门无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涉嫌渎职。具体事由如下:第一是原来大华锦绣前城建设有地下电动车库,因设置不合理导致电动车无法顺利进入停放,物业不整改电动车库的问题,反而在没有征得9栋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楼栋正北侧下方建设停车棚,导致9栋业主承受噪音污染和消防安全隐患等不利因素。第二,购房合同公示的不利因素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小区8栋的南面楼下,相关单位擅自更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地点至9栋北面楼下,这与买房合同约定的不符,损害了业主权益。第三是,街道、社区、房管局、卫健局等主管部门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没有对地产和物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切实有效的监管责任,没有督促责任主体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没有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希望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严查实情,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督促开发商及物业恢复原有规划,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业主反映的在9栋增建电动车棚问题,经了解:1.物业公司为了规范、便利业主停放电动车,减少电动车停放在楼栋内的产生的安全隐患,在征得开发企业同意、上报街道社区盖章(增建电动车棚区域为9栋背面临街的机动车位)。同时,物业公司也向规划部门咨询,规划部门答复:“增建车棚属于豁免清单项目,不需要报批”;2.2023年8月份,物业公司将相关资料在小区公告栏、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也同步转发至业主微信群。针对居民担心建成后产生的噪音及消防等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完善配套设施。物业公司表示会逐步配备消防器材、摄像头及门禁等设施。车棚仅供本小区业主停放车辆。同时,我局也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宣传和巡逻,引导居民文明停取车辆,尽量降低扰民情况发生。经了解,该车棚目前暂未投入使用,针对居民提出的相关诉求,我局也建议物业公司会同开发企业、社区综合考虑,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居民的解释安抚工作。12月13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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