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军山中建壹品澜庭的停车位问题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41
武汉留言板:我住军山壹品澜庭小区,由于没购买车位,停小区门口一直被贴条子,能否给物业和小区(中建壹品澜庭)反应一下,降低停车费从而避免贴罚款单。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中建壹品澜庭小区停车的相关问题我区已收到。获悉情况后,我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区住建局调查了解,中建壹品澜庭小区地面无规划停车位,由于地库停车费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地库车位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物业只提供服务,无权制定停车规则;地库停车费由两部分组成,物业收取管理费80元,上浮不得超过20%,物业收费并未违规;我区住建局物管所已督促物业对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进行服务。同时,经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军山中队针对军山辖区违停问题合理安排警力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未频频针对性对您所在的小区开展专项整治,建议您今后规范有序停车。2023年12月20日10时12分、12月22日,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军山中队、区住建局物管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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