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南悦物业乱收费,,,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49
武汉留言板:我们是蔡甸区景瑞清能江南悦小区一批6月30号晚上8:23分才拿到竣备验收合格证,开发商晚上9点才给一批所有业主发短信通知7月1号和3号办理交付手续??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的次月开始计算物业费,我们的物业费应该从8月1号开始计算??但是物业公司非要说我们是6月30号交房的、强制性从7月1号开始收我们的物业费??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乱收费的行为??另外开发商延期9个月,关于延期赔偿的问题交房到现在小半年了,开发商对于赔偿只字不提??小区硬件和当初的规划严重不符??物业公司服务和品质还不如还建楼、还要收取那么高的物业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明知道630在没有竣备的情况下故意卡时间通知我们收房(合情合理合法吗)职能部门明知道630什么情况,却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默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多收我们一个月物业费??希望政府部门多为老百做实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景瑞江南悦项目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情况。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物业科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对服务合同进行对标检查,现场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开展服务工作,本着提升服务水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业主咨询、反映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项目各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岗位职责培训工作,让业主住的舒心、安心、放心。关于您反映的项目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情况。该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施工进展缓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根据您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时间及延期交付违约责任的约定,开发公司应给予您赔偿。在了解业主要求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诉求后,我局已多次协调开发公司,但开发公司在一批次房屋施工完成后,还面临诸多工程款结算的问题,项目二批次房屋目前还未施工完成,交付压力巨大,且项目销售几乎停滞,已无可用流动资金。在我局的多次协调下,开发公司提出违约金采取车位购买抵扣劵的方式予以补偿。 因您所诉的房屋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的情况,是依据您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464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我局多次协调,结果未能满足您诉求的情况下,建议您可采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12月11日,我局通过电话8494307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工作,祝您生活愉快![武汉市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景瑞清能江南悦项目因前期建设中断,纳入保交楼名单中,交房时间已处于合同延期状态。武汉瑞毅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晚上8点左右取得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随后使用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部分一期业主可在6月30日晚上9点后来小区办理交房手续。但大部分业主收到的交房通知短信中告知他们可在7月1日后去办理交房手续,所以业主代表认为7月1日才是交房程序的启动时间。我单位协助住建部门参与了两次调解会,目前开发单位已口头同意按7月1日来确定交房程序启动时间,但相关手续暂未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对接。 江南悦小区拟收取的物业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协商而定,我单位暂未发现物业费标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5日 15:01 我单位工作人员代维通过电话6984710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单位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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